关于征集2017年中国循环经济协会标准的通知

2019-08-21 16:32:48

中循协发〔2017〕47号

各会员单位、分支机构、有关单位:

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制度。

协会作为首批团体标准试点,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循环发展引领行动》的要求,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参与标准制定的作用,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快完善循环经济标准化体系,提升我国循环经济标准化水平,依据《中国循环经济协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中循协发〔2015〕23号)的规定,协会启动2017年度协会标准制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市场导向。坚持发挥市场对循环经济标准化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以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需要为导向制修订协会标准,提升标准的竞争力。

(二)创新驱动。全面落实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要求,强化以科技创新为动力,推进科技研发、标准研制和产业发展一体化,提升循环经济领域标准技术水平。

(三)自愿参与。根据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要求,单位自愿参与协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协会标准的制修订项目,由标准需求者(协会会员、企业或个人)提出立项申请。协会论证立项后,统一组织编制,具体工作按《中国循环经济协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二)协会审查批准协会标准,统一编号,并发布。

三、征集范围

(一)标准类型

1.基础标准

基础标准是指在一定范围内作为其他标准的基础并具有广泛指导意义的标准。

2.技术标准

技术标准是指对标准化领域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事项所制定的标准,包括产品标准、工艺标准、检验试验方法标准,及安全、环保标准等。

(二)重点领域

1.矿产资源综合利用

包括煤系共伴生矿产、石油天然气共伴生矿产、黑色金属共伴生矿产、有色金属共伴生矿产、非金属共伴生矿产等。

2.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包括尾矿和废石、粉煤灰、脱硫石膏、煤矸石、冶炼废渣、化工废渣、废矿物油、秸秆、畜禽粪便、林业三剩物和次小薪材等。

3.废气回收利用

包括电力工业废气、钢铁工业废气、有色金属工业废气、石油石化工业废气、化学工业废气、建材工业废气等。

4.废水循环利用

包括矿井水、电力工业废水、钢铁工业废水、有色金属工业废水、石油石化工业及化学工业废水、造纸工业废水、纺织工业废水等。

5.资源再生利用与再制造

包括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纸、废旧轮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报废船舶、废旧纺织品、废旧电池、废旧木材、废路面材料、再制造等。

6.垃圾资源化利用

包括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等。

7.水资源循环利用

包括再生水、苦咸水、海水淡化等。

四、申报材料

(一)请各单位结合自身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情况,做好标准项目的申报工作。

(二)《中国循环经济协会标准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中国循环经济协会标准编制说明》(见附件2)及标准草案一式两份报送至协会,并将电子版发送至协会科技标准部邮箱。(相关文件可在协会网站下载:www.chinacace.org)

(三)2017年中国循环经济协会标准随时进行申报、立项等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雅、吕征宇

联系电话:010-82291770-621/859

传    真:010-82291770-865

电子邮箱:kjbz@chinacace.org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2号2号楼3层

 

附件:1.中国循环经济协会标准立项申请书.doc

          2.中国循环经济协会标准编制说明.doc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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