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工业和信息化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08-21 16:33: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部机关相关司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国办发〔2014〕64号),我部组织编制了《工业和信息化部贯彻落实<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5年7月31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贯彻落实《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

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国办发〔2014〕64号),现就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围绕《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的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与储备,加快知识产权实施与转化,提升产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优化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领域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加强行业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建设,大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制造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领域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明显增强。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继续优化。知识产权促进和保障制造强国建设的作用充分显现。

(一)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创造与储备能力明显增强。《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的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积累和储备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形成一批产业化导向的专利组合、专利布局以及拥有核心技术的标准。培育一批国际知名品牌。

(二)知识产权协同运用能力大幅提升。制造业创新体系中知识产权资源共享、开放协同的新机制初步形成。知识产权与技术研发、标准化、质量品牌建设和产业活动的结合更加紧密。知识产权许可、交易、并购更加活跃。80%以上的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三)行业知识产权环境明显改善。行业组织知识产权自律约束、维权援助机制基本建立,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和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新出厂计算机操作系统预装正版化率保持在98%左右。

(四)产业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扶持一批产业知识产权服务平台,知识产权服务资源有效聚集。基于知识产权的信息资源、数据库、实务培训、创业辅导等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创造与储备,提升制造业创新能力

加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关键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积累和储备。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环保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机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等重点发展领域,以及“互联网+”的关键环节积累和储备一批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实施重大关键技术、工艺和关键零部件的专利布局。支持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研发,获得和拥有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关键核心共性技术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形成一批产业化导向的关键核心技术专利组合。

(二)深化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协同运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实施“产业知识产权协同运用推进工程”。依托制造业创新中心和众创空间,建立联合保护、风险分担、开放共享的知识产权协同运用机制。推动市场主体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许可、交易和并购,以及在知识产权密集型领域开展知识产权运营。在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小微型创业示范基地等园区,充分发挥骨干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行业组织和专业机构的作用,着力推动技术研发、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化、质量品牌建设、成果转移转化与产业化应用融合发展。鼓励和支持企业主导国内、国际标准制定和海外推广应用,加快装备“走出去”和国际产能合作中的知识产权海外布局。

(三)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提升市场主体的竞争力

加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管理,将知识产权管理纳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全过程管理,探索建立科技重大专项承担单位和各参与单位知识产权利益分享机制。加强部属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制,推广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的成功做法,促进知识产权转化利用。引导企业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指南》(工信部科〔2013〕447号),提高企业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水平,推动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企业技术中心普遍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组织专家分类、分行业开展实务培训,培育一批知识产权标杆企业。加强国防知识产权管理,发布军民结合高新技术领域应掌握自主知识产权的部分关键技术和产品目录,促进知识产权军民双向转化实施。

(四)强化行业知识产权保护,营造产业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

根据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打击网络侵权假冒,依法关闭违法违规网站;推动建立互联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体系;加大新出厂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正版化监督检查,规范软件市场竞争秩序;开展农资打假,规范和引导农药、化肥、农机装备等企业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鼓励行业组织与中介机构形成合力,发布知识产权自律规范,引导企业合理合规使用知识产权,采取监测、预警和法律援助等手段,主动防范和规避知识产权滥用,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

(五)加强行业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建设,夯实产业创新发展基础

实施“行业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依托专业机构,创建一批布局合理、开放协同、市场化运作的产业知识产权服务平台。支持服务平台集成、优化配置各类知识产权资源,开展信息分析研究、转移转让、价值评估、风险预警、创业辅导和实务培训等服务。行业组织、专业机构通过发布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信息、竞争动态和年度发展态势报告等,建立知识产权风险监测、动态跟踪和态势发布的机制。推动现有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互联网+协同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增强知识产权服务功能。鼓励和支持专业机构为中小微企业和创客群体提供高效、优质、精准的服务。

(六)培养产业知识产权实务人才,做好工业创新发展智力支撑

加强部属高校知识产权专业建设,尽快形成具有行业特色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和培养基地。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建设一批高水平、复合型的人才实训基地。支持行业组织与专业机构合作加大知识产权实务人才培训力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实施“产业知识产权协同运用推进工程”和“行业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继续推动“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编制《工业和信息化部知识产权年度推进计划》,全面部署全系统的年度知识产权工作。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将本实施方案的主要目标、重点工作等内容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十三五”规划加以部署落实。行业组织、部属高校和科研院所要采取有力措施,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相关部署和要求。

(二)加大扶持力度

加强知识产权政策与创新政策、产业政策、中小微企业政策的研究与结合,推动知识产权与制造业创新体系建设、标准体系建设、质量品牌建设等措施有效衔接。完善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情况作为重要参考条件。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对本实施方案的重点工作给予扶持。

(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加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知识产权政策宣讲和典型案例编辑宣传。分区域、分专题开展企业知识产权实务培训。积极利用报刊和网站等媒体,采用专题、专栏、专版、年鉴、论坛等形式,集中宣传和展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实施的重点工程取得的成效,报道和推广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经验,推介行业组织、专业机构在组织协调、服务推进等方面的好做法,营造产业创新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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